目前,超市、商场、宾馆、药店、美容店、洗车、擦鞋等服务、娱乐行业相继推出了条件不一的会员卡、年(月)票、兑换券等,消费者购买这类的会员卡、年(月)票、兑换券,往往可以得到一定的价格优惠,却忽视了背后的消费风险。
家住站前东路袁家社区的张老头,今年五月在“郑远元修脚房”花300元办了张会员卡,才洗了两回脚、修23回,7月上旬再去洗脚时,发现这家修脚店关门了,一打听才知道老板走了半个月了。黄女士在经编厂附近“柔婷美容店”花800元办了张会员卡,洗了3次发,前不久再去洗发时,店门紧锁,不知老板去向。类似这样的门店老板神秘消失,不少消费者受骗上当,苦不堪言。
笔者认为,消费者购买的会员卡,实际上是一份预付费服务合同。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应依据会员卡章程、协议、申请书或会员卡本身载有的格式条款确定。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在购买会员卡时,往往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由于缺乏明确无误的书面约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往往各执一词,难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更没想到经营者目的得逞,逃之夭夭。
所以,消费部门提醒消费者:办理各类预付款式会员卡时,要注意考察一下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货比三家;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风险过大;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千万别轻信广告和商家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