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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拟立法规范扬尘污染治理
时间:2019-02-15 08:39:57 来源:长江信息报

  岳阳拟立法规范扬尘污染治理

  《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3月3日

岳阳蓝 彭宏伟 摄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周小平)扬尘污染该怎么防治,各部门职能如何划分?记者日前从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见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宣传科。

  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建(构)筑物拆除,石材、建材加工,物料混合、装卸、运输与堆放,采矿、采石、取(弃)土,公共场所、道路保洁,绿化养护,秸秆焚烧,生态修复等活动中以及泥地裸露所产生的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岳阳城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的不规范施工、物料运输车辆的随处遗撒等造成了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社会各界迫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

  根据《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将扬尘污染防治列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同时,对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在防治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予以详细明确,如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应当依法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密闭措施。运输车辆需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如果相关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将由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职权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次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日。信函可寄岳阳大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宣传科(传真:0730-8879848),电子邮件可发电子邮箱:yyssthjj@163.com。


(编辑: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