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辉华府物业和广大业主因停车场收费问题争执不休,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新辉华府物业管理混乱,连基本卫生服务都不到位,收费比周边小区高一截。 2.小区停车位、区内幼儿园、小区内其他配套设施未达到服务小区业主的目的。 3.新辉业主委员会已于2018年成立,开发商就停车位事宜与业委会协商不成,单方面出台不合理收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停车位租金每月330,不含卫生管理费每月40,后来改为只买不租。 4.地下车库卫生脏、乱、差,积水较多,物业管理不作为。 现请求相关部门协助解决此事。 1.新辉华府地下停车库是否纳入公摊面积? 2.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只售不租是否合法合规,已买卖的车位是否能够办理产权,现在售价11万是否符合物价局或者房产局定价? 3.地下车库交纳停车费后没有开具任何票据,是否有逃税漏税嫌疑? 4.开发商把持物业,撇开业主委员会当方面出公告,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要如何理性维权? 5.业主委员会能否团结业主,撤换现物业,能否告知具体操作流程? 6.小区内幼儿园是否应该先满足小区内业主的需求? |
写 信 人:Show 写信时间:2019-02-20 16:11:50 |
信件回复: |
您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70号令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战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2、《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人防工程投资者可以将其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依法开发利用或者转让、拍卖、租赁、抵押。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建设人防工程。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关心与支持! |
回复部门:市人防办 回信时间:2019-02-25 09:2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