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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一女子试用期满被辞退 讨要工资遭拒绝
时间:2019-03-22 14:15:49 来源:长江信息报 记者:陈垦

 


 试用期满被辞退 讨要工资遭拒绝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3天试用期满后被以“表现不合格”为由辞退,且雇主拒绝发放试用期间的工资。近日,汨罗市的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觉得我做得不好可以不继续雇用我,但是我上了3天班,就应该付给我工资。”周女士说,几天前,她找了一份童装店销售员的工作,当时店长告知说先试用3天,不料试用期一结束,店长要求她不再来上班,且拒绝支付3天的工资。周女士很不甘心,觉得自己付出了劳动,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于是多次找到店长讨要工资,但均遭到拒绝。无奈的周女士向12345公众服务热线寻求帮助,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其要回工资。

  接到投诉后,汨罗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刻指派监察员与当事双方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原来,周女士应聘时,该童装店告知其有3天试用期,但因周女士年纪较大,语言表达能力不强,该店以“不适合岗位工作”为由将其辞退,且认为周女士工作期间没有为该店赚取经济利益,所以不予发放工资。

  随后,监察员携周女士一同来到该童装店,明确告知经营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必须支付周女士工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终,经协调,该店经营者现场发放周女士试用期工资150元。


(编辑: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