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科教 >教育新闻

教师终于有了“惩戒权” 你怎么看
时间:2019-07-25 15:25:28 来源:岳阳晚报

  “要罚得让学生心服口服,前提必须是老师满怀爱心对待学生”

  “惩戒权要真正落地,还得靠顶层设计”

  “惩戒教育,

  应从家长开始执行”

  “扇耳光和暴力殴打是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戒有助于老师教育好孩子』

  “教师有了惩戒,学生方知进退、明辨是非”

  教育不能

  没有惩戒权

  岳州中学校长 周明球

  关于教育惩戒这个话题,我的观点是:教育不能没有惩戒权。

  首先,从人的成长规律来看,任何年龄段都必须对外界有所敬畏,现在很多家长把孩子惯得无所敬畏,要什么给什么,动不动就要挟父母。如果到了学校依然无所敬畏,就会造成人的劣根性泛滥。从这一点讲,学校对学生要有一定的惩戒权,培养学生对社会的敬畏感。

  其次,要让老师有尊严地工作,不要因为一点点对学生的惩戒就被戴上“体罚学生”的大帽子,从而厌倦教育事业。

  最后,教育的惩戒实质上是帮助家长把孩子培养成为有规矩意识、有敬畏之心、有责任担当的优秀公民奠定基础。

  如果教育惩戒到岳州中学落实,我会分几步开展工作。

  第一步,建立健全合理的、不真正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岳州中学教育惩戒制度》,规定惩戒的范围和接受惩戒的相关标准,制定标准时会邀请家长委员会领导和家长代表参加。

  第二步,召开全校老师大会和家长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熟知标准。

  第三步,召开学生大会,学习和解释《惩戒标准》,让学生先对标准有明明白白的了解,从而在心理上接受。

  第四步,标准一经制定,绝不含糊,严格执行。

  要罚得让学生心服口服,前提必须是老师满怀爱心对待学生

  岳阳市一中教师

  方翠英

  我当过22年的班主任,遇到不听话的学生,使用过一些惩罚措施,比如扫地、抄书、写说明书等等。要罚得让学生心服口服,前提必须是老师满怀爱心对待学生。

  惩罚措施可以列入班规班纪,全班同学监督执行,才能起到预期作用。国家如果出台相关文件或从法律层面赋予教师惩戒权,是很有震慑作用的,至少解除了老师管理学生的后顾之忧。当然,在具体实施时,不能极左或者极右。

  不愿管、不敢管是师之堕

  岳阳市十二中教师 叶冕

  身为教师,管教学生是很常见的事情。不愿管、不敢管是师之堕。学生犯错之后,怎么教育学生,需要智慧。通常情况下,我会对犯错学生进行谈话教育,不会过度惩戒甚至体罚学生。

  以“打架斗殴”为例,我会跟犯事学生说:打架会让自己与对方都受到伤害,让家人心痛还影响身体,打架的后果很严重,可能导致终身的伤痕、学校处分、档案记录等。

  如果下手重了打伤了别人,人家父母心痛,找上门来要为自己孩子讨公道,不管谁对谁错,都要面临赔偿医疗费、家人道歉以及学校教育等等。

  说完这些之后,再去了解打架的理由原因或者是孩子这么做的想法。首先要否定打架的做法,告诉孩子这是不可取的。其次,我们要让孩子知道,以德服人,而不是用武力。

  如果讲道理没用,我们老师不会动手打孩子,也不会使用暴力语言。我们会把家长请来,说明事情经过,让家长进行说服教育。

  当出现“严重侵犯其他人”的行为时,学校会进行记过处分,并在上课时把犯错的学生座位隔离开来,隔一段时间就让学生谈谈感觉,然后给他仪式感的回归。隔离的效果很好,犯错的学生会觉得自己被孤立,从而改变自己的不当行为。

  教育惩戒

  像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岳阳楼区望岳小学教师 吴红

  各地屡有“校闹”事件发生,有的家长言语辱骂老师,有的一言不合就举报老师,有的甚至对老师动手。这样的负面案例,导致不少老师,越来越不敢批评学生、管理学生。

  其实教育惩戒的存在,更多是起着一种警示、威慑作用,它像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许高悬头顶,也许永不出鞘,但只要看到它,人就会产生本能的敬畏之心。

  同样的道理,教育惩戒,会让学生对规则心存敬畏,自我约束;教师也可按照相关规约,理直气壮地管教学生;家长也因教育惩戒的存在,孩子们主动遵守校规而更加放心。总之,整个教育生态,会因教育惩戒的存在,更加规范、健康。

  在面对犯错学生的时候,我们的做法一般是让学生给班上劳动服务,及时与家长沟通。除此之外,还会将学生送到学校心理咨询室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疏导,大部分学生的问题是由情绪问题引起的。

  扇耳光和暴力殴打

  是不可取的

  家长 邓方敏

  我和妻子对待女儿犯错时候的惩罚方式,基本不会采取“打骂”的方式。一般就是吓唬一下,大声斥责,或者是关到门外进行反省教育,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觉得老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惩戒学生,毕竟我们都是被老师管大的,如果老师不管的话,学生怎么成才?我会谅解老师适当的体罚学生,比如抽手板什么的,但是要注意方式和方法,扇耳光和暴力殴打是不可取的。

  而我觉得相比起打骂,人格侮辱对学生的影响更大。老师不能随意污蔑学生,要在证据确凿的时候,才能给学生“定罪”。

  适当的惩戒

  有助于老师教育好孩子

  家长 邓艳君

  我觉得教育惩戒权挺好的,小孩子很难管,适当的惩罚有助于老师教育好他们,也避免了家长对老师惩罚的权利质疑。我一般在家里都是讲道理和打骂,我的孩子已经很讲道理了,但是小孩子的自制力不行,总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他们懂道理,但是做不到,所以有时候我会打骂教育。

  在惩戒这一方面的话,我觉得更能接受老师用“站讲台上上一节课”、“上课说小话,跟同桌一起罚站”这样的惩罚方式。

  如果惩罚较轻,可以接受

  初二学生 子敬

  不完成作业或者在课堂上违反纪律的情况下,老师会惩罚我们。比如请家长谈话、罚站、打手心或者后背,但是力度不会很大,还有就是当面谈话教育。

  对于目前老师对我们的惩罚,大部分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老师的惩罚力度比较小,偶尔受不了的就是,老师会说一些比较难听的话。有些难听的话,我们听得懂,有些我们听不懂。有一次,两个同学被老师冤枉挨了批评,后来老师得知真相,就向他们道歉了。

  现在的教育惩戒权,我们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但是如果惩罚较轻,我们还是可以接受的。

  教师有了惩戒,

  学生方知进退、明辨是非

  岳阳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 漆挺

  有的人认为,爱才是教育的真谛,反对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人非圣贤,熟能如过?何况是小孩子?但是做人要有担当,做错了事就要接受惩戒。

  教师惩戒学生,就是给学生划上了一条红线,这些事不能做,做了就要受惩戒。教师有了惩戒,学生方知进退、明辨是非,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效的。如果学生不做作业,课堂上大喊大叫,而教师不敢管、不能管、管不得,那么这些个别学生会影响全体学生的学习。这些不守纪的学生也最终甚至会发展到走向监狱,交与警察的地步。

  试问家长,你是愿把小孩交给教师惩戒,还是想把小孩送给监狱与警察呢?如果有教师惩戒“过火”,我们要对这些教师进行教育,帮他们培育爱心,传授育人技巧,用制度与管理规范他们的行为,万不可因噎废食。

  惩戒教育,应从家长开始执行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刘燕林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园丁,也是终身园丁。孩子成长需要温暖和鼓励,但不能少了惩戒。惩戒是边界教育、规则教育,教育孩子懂得公序良俗、是非曲直。当孩子触犯边界、破坏规则,家长应予以惩戒。

  比如说,孩子考试成绩只有50分,却把分数改成80分,家长应就孩子“造假”进行惩戒。方法可以是靠墙站立不动,用戒尺打手板心,不一而足。引导孩子熟悉社会规则,遵守社会规则,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化成长。

  每个孩子都有内在的良知,惩戒让身体的不适(疼痛或害怕)与内在的良知铆在一起,促使孩子牢牢记住了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认识到错误,才是改变的真正开始。

  家长使用惩戒手段要有边界、有规矩、有方法。要遵循不发泄情绪、轻罚、耐心的教育原则。“熊孩子”是家长惯出来的。家长没教好,社会来教你,那就不是“跪搓板、靠墙站、打手心”之类的级别啦!

  惩戒教育,应从家长开始执行。家长敢惩戒孩子,教师才敢惩戒。现在,很多教师不敢管教犯错的学生,怕家长来学校闹事。之前看新闻,有教师惩戒了孩子,结果家长不满闹到学校,导致那名教师被“封杀”,更有教师被逼上自杀的极端例子。

  因此,我想倡导家长先从自身做起,对教师惩戒学生予以理解和宽容之心。

  惩戒权要真正落地

  还得靠顶层设计

  律师 李书元

  教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教师需要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纪律处分甚至法律后果。

  但一直以来,赋予老师惩戒权在立法层面上困难重重,因为在观念上依旧存在门槛,更是因为它并没有明确的上位法支撑。这也正是此次中央发文,明确站在高层次立法立规的目的所在。惩罚权属于公权范畴,现有的法律并没有相关的依据。惩戒权不明确,惩戒就容易滑向体罚。对老师来说,拿捏不好惩戒的尺度而伤害孩子,风险系数要远远大于放任自流。

  惩戒权要真正落地,还得靠顶层设计,从立法角度构建一套可操作的系统规则。比如惩戒的手段,具体包括批评权、隔离权、罚没权、留置权、警示权等形式;实施惩戒的主体是谁;该遵循怎样的流程;如何保证学生的申诉权利等等。

  通过立法明确教师惩戒权的边界,进一步规范与保障惩戒行为的实施,有利于教师权益和学生权益的双向保护。对紧张的师生关系也能起到润滑剂作用,减少冲突的发生频次。

  而让教育惩戒权落到实处,还需明确惩戒权的实施范围、程度和形式究竟是什么。因此,下一步实施细则的推出,值得期待。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教师惩戒学生就如同父母教训不听话的儿子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随着西方的一些教育理念的引入以及国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才开始对教育惩戒产生疑问。在赏识教育兴起之后,教育惩戒更一度被认为是非人道、反教育、落后教育方式的代名词。

  2019年7月9日,《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提出,将保障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惩戒权。

  但是在教育意识西方化与消费观念盛行的道路上,教师不仅“走下神坛”,甚至失去了原本的教育管理权力。而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也从“该不该打”,演变成了“敢不敢管”。当今的教师面临“老师权威不足”、“家长过度保护”的问题,让他们在教育的执行过程中左右为难。

  □ 记者 仇玉姣 实习生 尹沛 蒋波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