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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是家事 丈夫殴打妻子被拘留
时间:2019-08-08 11:03:10 来源:岳阳日报新媒体中心 记者:通讯员 何鑫 记者 段佳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何鑫 记者 段佳)家庭纠纷,很多人都认为是家事,民警不会出面。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近日,岳阳县公安局张谷英派出所依法处置了一起家庭暴力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刘某。

日前,张谷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张谷英镇大明山村刘某家中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刘某家中。经调查走访,得知刘某与妻子陈某因感情琐事发生争吵,后刘某对陈某大打出手。经鉴定,陈某伤情为轻微伤。经讯问,刘某对妻子陈某实施家暴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要及时、全面地固定和收集证据。比如:加害人使用的木棍等工具、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及询问笔录、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法医学活体鉴定书、知情子女的证人证言,加害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内活动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切实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若受害人想维护自身权益,则可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申请提起侵权纠纷,向加害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可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编辑: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