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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人 这些车辆罚100元、记3分!附安全通行的“正确姿势”↓
时间:2019-10-17 16:35:46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

  处罚标准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100元。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200元。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100元。

  对应该遵守的规范、准则视而不见

  这些人,我们所要做的就是

  曝光他们的不文明的行为

  湘AN5H31

  湘F2SY29

  湘F2W905

  湘F5PA39

  湘F6TA76

  湘F7XH29

  湘F08B22

  湘F9SL00

  湘F9VU58

  湘F9YF86

  湘F33F06

  湘F17728

  湘FA0009

  湘FAN375

  湘FD6900

  湘FEX725

  湘FFF299

  湘FJ2277

  湘FNV318

  湘FT0027

礼让斑马线 行人也有份

  礼让斑马线并不只是司机的事

  行人也应视情况等待通过

  看看行人安全通行的“正确姿势”↓

  1先观察后通过

  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

  2不要盲目后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编辑:刘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