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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为农民工讨回9亿元血汗钱 331人因拖欠获刑
时间:2019-12-04 16:10:05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12月3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邱杨雨生)12月3日,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25日,全省三级法院共兑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9.175亿元,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分子331人。

  有案必立,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审判

  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湖南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亚东介绍,全省法院坚持有案必立,立案人员接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起诉材料后快速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尽快立案并移送有关调解、审判组织。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工作人员或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对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工及其家属进行诉前调解、快速维权。

  同时,对农民工提出的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积极为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协调相关部门畅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在审判环节,加快审判进度,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审判,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尽可能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对举证能力弱的农民工加强释法并指导举证,对农民工请求法院调查取证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积极依职权调查。推行巡回审判,到工地、厂矿、社区、农村现场开庭,就地办案,方便农民工诉讼。

  加大执行,查冻的财产及时网上拍卖

  彭亚东介绍,全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农民工申请执行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网络查询、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财产,优先安排人力、物力执行。对符合农民工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财产担保的,及时先予执行;提供担保有困难的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案件,直接裁定先予执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结算争议,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经承包人申请并依法提供担保,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部分裁定先予执行。并且加大对财产处置力度,对查冻的财产及时进行网上拍卖。对于执行到位的款项和物品,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执行款。

  此外,全省法院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人员的惩处力度。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民航、铁路、工商等单位对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并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城区中心大屏幕、车站码头公告栏等,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曝光。对人民法院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追诉,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