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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证的电动车不能上牌
时间:2020-06-01 11:06:32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

尊敬的市长:

您好!现在岳阳市出台规定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不能上牌,我想问的是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文里明确写了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但为什么现在市场上还有这么多销售非新国标电动车的商家呢?而且生产厂家也一直在生产,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买了有合格证的电动车却不能上牌,出台这个文件监管部门的责任和意识在哪里呢?最后受害的都是消费者!而且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了非国标的电动车的消费者肯定不在少数,所以恳请市长和市政府回复解决方案,谢谢!



写 信 人:周端阳写信时间:2020-05-21 18:10:05




信件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深受群众欢迎,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截止2019年底,我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20万辆,在方便群众的同时,电动自行车路面违法乱象突出,俨然成为城市交通的主要乱源。为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2018年5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提供了明确的定性依据(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设计时速不高于25km /h、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三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也为电动自行车规范治理,尤其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治理指明了方向(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另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的应时之举,广大群众尤其是电动自行车车主对于电动自行车取得合法身份,享受平等路权期盼强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高度关注,近5年来,每年均有呼吁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实施登记、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案或提案提出。2019年9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岳阳市政府在《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在全市范围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正是对这一热切期盼的实质回应。

岳阳市政府2020发布的《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中第二条的内容是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和其他违规电动车,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违规电动车。本条为告知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2019年4月15日实施。因此自2019年4月15日后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准生产和销售,市民不能购买,购买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发放牌照。市民可以向销售电动车的商家维权,关于超标电动车销售的问题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市交警支队回信时间:2020-05-27 09:32:54满 意 度:非常不满意





再次反馈:
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回复就像是踢皮球,我问的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责任在哪里?为什么现在市场还有这么多卖非国标的电动车商家?消费者的权益怎么保障?
反馈时间:2020-05-28 08:36:27
再次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岳阳交警部门只能依据三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及岳阳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中的相关规定为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关于市场上生产和销售非国标电动车的问题建议您向市场监督局反映,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市交警支队回信时间:2020-05-29 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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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你好!

国家没有规定,所有电动车辆必须是国标车辆,企业标准高于高标的车辆是可以在市场上投入使用的。

谢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信时间:2020-06-01 08:37:06满 意 度:无反馈


(编辑:刘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