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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男子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遇困难
时间:2020-08-12 17:03:25 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王佳箐

红网时刻8月1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佳箐 实习生 陈仁宇 王科)株洲的刘女士和丈夫最近买了一套房子,办理房贷时需要出示结婚证。由于结婚证丢失,夫妻俩去补办时却遇到了麻烦。刘女士发现,“档案馆留存的结婚登记档案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我现在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无法证明结婚的那个人就是我”。

为此,夫妻俩先后找到所属社区、区民政局、档案馆、派出所寻求帮助,却仍然无法解决此事。

身份证号变了,无法补办结婚证

1989年3月,老家湘潭的刘女士与株洲的罗先生,在原株洲市马家河乡政府登记结婚。结婚时,她将户口从湘潭迁移到了株洲,并于1994年重新办理了身份证。从结婚至今,夫妻俩一共搬了四次家。

近期,夫妻二人在株洲市天元区万丰湖边的一个楼盘交了首付,买了一套112平方米的三室两厅的房子。夫妻二人在办理房贷时,办理人员要求他们出示结婚证,夫妻俩却怎么也找不到结婚证了,“由于多次搬家,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结婚证什么时候弄丢了”。

他们想到补办结婚证。8月6日,夫妻二人来到现居的株洲市马家河街道万丰社区居委会,说明来意后,社区工作人员为二人出具了一份结婚证遗失证明。但接下来,问题发生了。刘女士说,自己身份证号码是在1994年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发生的变更,“结婚时户口从湘潭迁移到株洲,身份证号码里面的城市和区县代码由321变为221,号码位数也由原来的15位变为了18位”。

跑了多个部门仍无法补办

8月7日,夫妻二人带着相关材料,来到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准备补办结婚证。天元区民政局查到了夫妻二人结婚登记申请档案的电子版本。但这份档案显示,结婚证上刘女士的身份证号码为15位,与她现在身份证的18位号码有较大区别。天元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要求二人先去天元区档案馆调出结婚登记申请档案,打印出来后,去派出所办理一份刘女士的身份证明,才可补办结婚证。

当刘女士从档案馆调出纸质版材料,并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明时,尽管他们出具了身份证、户口本和档案馆材料,但派出所民警仍表示,无法为她办理身份证明。

民警表示,因为刘女士身份证上的证件号码和档案馆出具的二人结婚登记申请档案上的证件号码对不上,加上派出所找不到刘女士当年户口迁移时的迁移证,所以不能为其出具身份证明。

刘女士的丈夫罗先生告诉记者,民警本人愿意相信他们二人为夫妻,但是派出所无法为其出具证明。

民政局:补办需要派出所的身份证明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结婚证补办申请人是由于身份证原位升级,号码由原来的15位变更为18位,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可为其补办结婚证的。处理流程一般为:由留存申请人档案的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之后申请人带齐材料,到民政局走完流程,即可补办结婚证。所需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申请档案;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刘女士补办结婚证,需要一份由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由于户口由湘潭迁至株洲,她的身份证号码发生了改变。而目前刘女士正是缺少这份证明。

8月10日,刘女士再次回到社区询问,但社区工作人员目前也不能提出建议。记者多次拨打马家河派出所电话,截至发稿前,电话无人接听。


(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