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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OG丨今天起,我们以法之名守护长江蓝!
时间:2021-03-01 19:14:41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采访中心

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当天上午,岳阳市海事局、岳阳市东洞庭生态保护协会、绿色潇湘环保联合组织了一场以“青鸥伙伴守护长江蓝”为主题的普法活动。

“今天起,《长江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了,希望我们一起来保护美丽的长江。”上午十点,在洞庭湖与长江交汇的三江口水域,志愿者向靠泊船只普及《长江保护法》,发放文本,并登船进行科普宣传,并张贴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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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的施行,不仅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大保护战略的重要举措,也给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以及长江大保护工作的深入,近年来,洞庭湖、长江岳阳段的生态环境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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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保护长江、保护洞庭湖,希望大家既要关注水,也要关注水面上的船舶、水边的港口和动植物保护。船舶所排放的尾气是长江沿线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我们这次关注的岸电就是降低船舶尾气排放,减少江面船舶噪音的重要措施,”岳阳市东洞庭生态保护协会会长何大明说,作为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有着诸多创新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对长江流域的岸电建设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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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普法活动,岳阳市东洞庭保护协会宣传的重点放在了岸电使用的宣传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七十二条: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但使用清洁能源的除外。违者将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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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江保护法的施行,我们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得到根本改善,在此我也呼吁各港口能够进一步优化岸电的布局,给予靠港船舶更多使用便利,各靠港船舶能够依法使用岸电,大家一起保护长江蓝天。”何大明说。

(编辑:江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