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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这些 交通违法行为 将被处罚
时间:2021-03-02 10:38:09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采访中心

电动自行车这些 交通违法行为 

将被处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昨起正式施行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对县级以人民政府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对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12个部门的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

新购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昨日,岳阳交警部门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本报记者 罗凯

问:新购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上牌?

答:新购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可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部门免费登记上牌,还可下载湖南电动自行车登记App网上办理。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三)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问:3月1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电动自行车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罚,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管理办法》规定,对11类17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进行处罚。分别是:1.超速行驶的,时速超过15公里以上未达25公里的,处警告;时速超过25公里以上未达35公里的,处罚款20元;时速超过35公里以上的,处罚款50元。2.未悬挂合法有效号牌的,处罚款50元。3.未按规定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的,处罚款20元。4.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未戴头盔的处罚款20元,乘坐人未戴头盔的处罚款10元。5.饮酒后驾驶的,经检测成立的,处罚款40元。6.服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经检验成立的,处罚款50元。7.驶入禁止通行区域,包括驶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的,处罚款20元。8.驾驶时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处罚款20元。9.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款50元。10.违规载人,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处罚款50元;搭载2人及以上乘车人员的,罚款50元;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处罚款20元。11.有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处扣留车辆。

问: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还能上道路行驶吗?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答: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实行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后,在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为3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年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取得临时号牌失效,不得上道路行驶。

3月1日起,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九相关规定,加强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安全管理。一是路面严查。民警路面执法与电子设备记录相结合,整治电动车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规范通行秩序,促进安全出行。二是督促上牌。民警路面执法发现的未上牌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先进行处罚后,责令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上牌。三是依法处罚。对驾乘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及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四是接受教育。督促民警在执行职务时,对发现的骑乘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同时,责令上述违法行为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促进骑乘人员安全出行。五是媒体曝光。通过媒体和岳阳交警“双微”平台,不定期对骑乘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违法驾驶人进行公开曝光,警示违法行为人。同时,以案释法,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编辑:安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