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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岳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岳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郑粟通报督察报告 王一鸥作表态发言 李爱武主持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敏文 周小平 摄影 范向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岳阳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针对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3月3日向岳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受督察组长朱建纲委托,副组长郑粟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一鸥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主持。

督察组相关人员,岳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岳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链条压实。近三年岳阳市委、市政府33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将污染防治攻坚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加大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评价、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三挂钩”。2018年以来,岳阳市纪委监委共查处生态环保问题57个,追责问责2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领域推进。深入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八大专项行动,完成了1座颗粒物组分站、50个城市环境网格化小微站,3套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等项目建设,大气监测能力明显提高。环洞庭湖35家造纸企业制浆产能全部退出,市城区建设和改造雨污管网590公里。新建罗家坡二期、马壕二期污水处理厂2个,日新增处理能力10万吨。近三年,岳阳市申报实施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23个,2018和2019年度,岳阳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工作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位。

三是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系统强化。颁布实施了《城市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4部生态环保类地方性法规。积极稳妥推进环保垂改,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增行政编制8名;增设4个区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增编制10名。201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57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4起,采取强制措施72人、逮捕25人、移送起诉29人。

岳阳市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2月28日,督察组交办的128件信访问题已办结115件,其中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22家,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人,罚款403.155万元。

督察指出,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标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督察发现,岳阳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被动应付多,监管过程重形式走过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迟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岳阳天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打着复垦复绿的幌子建设大型碎石洗砂项目,破坏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盗采盗用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山体矿产资源,根据2020年10月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〇一大队出具的《湖南省岳阳楼区郭镇乡建中村黄元组建筑用砂岩开采资源量测绘报告》,该项目开采区总面积1704平方米,开采建筑用砂岩量共计13368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岳阳市临湘市山水云荟房地产违规建设项目问题,临湘市相关职能部门忽视1993年和2008年分别获批建立五尖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的事实,未按《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要求,支持企业违规办理了项目用地和林地使用等一系列“手续”,将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26.45亩林地挂牌出让,用于开发房地产建设项目,侵占自然保护地。

二是部分整改任务进展滞后,整改销号不严不实。岳阳市虽然在中央、省级层面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有部分未按期完成,部分还存在进展滞后、标准不高等问题,有的问题整改不严不实。

岳阳县麻塘大坳砂石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作为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重复信访交办件和2019年省委巡视交办问题,自2014年以来,该公司因超深越界、占地毁林、环保违规等问题,多次受到刑事、行政处理,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在未有效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仍陆续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数倍扩大采矿区面积和生产规模,致使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生态破坏十分突出。岳阳县在交办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企业违法问题未得到解决且处于停产整改的情况下,于2019年7月28日上报销号,整改销号不严不实。

岳阳市花果畈垃圾填埋场未按期启动永久性封场,检查发现渗滤液处理站设施运行不正常,违反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意见在整改期间违规外排废水,氨氮超标2.52倍。

黑臭水体整治有反复。2020年7月,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岳阳市黑臭水体整治进行检查,发现3条水体出现返黑返臭情况。本次督察发现,云溪河上游、下游周边生活污水未截污,水体发黑发臭;南湖新区理工学院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正在进行调蓄池建设,难以如期完成;岳阳楼区撇污渠及电排站前池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因占地纠纷,已停止施工。

建筑工地环境管理粗放。2019年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指出,岳阳市存在部分建筑施工场地没有达到“六个100%”要求。本次督察发现,建筑工地仍普遍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粗放、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秸秆焚烧禁而不止。岳阳市对秸秆禁烧工作没有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督察期间已进入重污染天气特护期,但岳阳县、平江县、华容县、汩罗市、云溪区等地秸秆焚烧现象比较突出,个别火点面积较大。

三是一些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监管履职不到位。岳阳市近年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砂石采洗、矿山开采、散乱污整治、工业企业等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仍为突出。

砂石采洗违法问题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加之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砂石采洗违法问题长期存在。矿山违规开采导致生态破坏现象点多面广,督察发现,部分矿山仍然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违法占地、破坏林地、环境污染等违法问题。资料显示岳阳市矿山采矿权涉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地问题的共20个,至今仍有3个未处理解决。

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督察发现,岳阳市已制定《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整治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但相关职能部门未按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散乱污企业仍然排查整治不彻底。

建材行业污染问题。岳阳市现有45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企业,督察组现场核查16家,发现存在雨污混流、强碱性废水直排、未建设或未开启降尘设施、物料覆盖和地面硬化不到位、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或未设置、混凝渣土随意倾倒、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此次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还发现:

一是污水收集处理尚有差距。《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中明确要求,2020年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截至督察时,岳阳市70个乡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仅41个,占比58.57%。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管网配套建设滞后,进水浓度偏低的情况;

二是水环境质量仍需改善。2020年1-8月,岳阳楼、洞庭湖出口、鹿角、东洞庭湖、横岭湖、虞公庙、扁山、南湖等断面水质未达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是总磷超标。2020年8月,岳阳县新墙水库为地表水Ⅲ类水质,上年同期为I类水质,同比下降了2个类别,下降指标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督察要求,岳阳市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把美丽岳阳的生态优势体现和发掘出来。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诉求,绝不允许敷衍应对、不了了之。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落实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严肃精准追责问责。

督察强调,岳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岳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岳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岳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郑粟通报督察报告 王一鸥作表态发言 李爱武主持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敏文 周小平 摄影 范向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岳阳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针对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3月3日向岳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受督察组长朱建纲委托,副组长郑粟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一鸥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主持。

督察组相关人员,岳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岳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链条压实。近三年岳阳市委、市政府33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将污染防治攻坚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加大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评价、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三挂钩”。2018年以来,岳阳市纪委监委共查处生态环保问题57个,追责问责2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领域推进。深入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八大专项行动,完成了1座颗粒物组分站、50个城市环境网格化小微站,3套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等项目建设,大气监测能力明显提高。环洞庭湖35家造纸企业制浆产能全部退出,市城区建设和改造雨污管网590公里。新建罗家坡二期、马壕二期污水处理厂2个,日新增处理能力10万吨。近三年,岳阳市申报实施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23个,2018和2019年度,岳阳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工作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位。

三是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系统强化。颁布实施了《城市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4部生态环保类地方性法规。积极稳妥推进环保垂改,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增行政编制8名;增设4个区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增编制10名。201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57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4起,采取强制措施72人、逮捕25人、移送起诉29人。

岳阳市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2月28日,督察组交办的128件信访问题已办结115件,其中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22家,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人,罚款403.155万元。

督察指出,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标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督察发现,岳阳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被动应付多,监管过程重形式走过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迟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岳阳天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打着复垦复绿的幌子建设大型碎石洗砂项目,破坏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盗采盗用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山体矿产资源,根据2020年10月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〇一大队出具的《湖南省岳阳楼区郭镇乡建中村黄元组建筑用砂岩开采资源量测绘报告》,该项目开采区总面积1704平方米,开采建筑用砂岩量共计13368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岳阳市临湘市山水云荟房地产违规建设项目问题,临湘市相关职能部门忽视1993年和2008年分别获批建立五尖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的事实,未按《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要求,支持企业违规办理了项目用地和林地使用等一系列“手续”,将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26.45亩林地挂牌出让,用于开发房地产建设项目,侵占自然保护地。

二是部分整改任务进展滞后,整改销号不严不实。岳阳市虽然在中央、省级层面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有部分未按期完成,部分还存在进展滞后、标准不高等问题,有的问题整改不严不实。

岳阳县麻塘大坳砂石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作为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重复信访交办件和2019年省委巡视交办问题,自2014年以来,该公司因超深越界、占地毁林、环保违规等问题,多次受到刑事、行政处理,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在未有效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仍陆续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数倍扩大采矿区面积和生产规模,致使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生态破坏十分突出。岳阳县在交办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企业违法问题未得到解决且处于停产整改的情况下,于2019年7月28日上报销号,整改销号不严不实。

岳阳市花果畈垃圾填埋场未按期启动永久性封场,检查发现渗滤液处理站设施运行不正常,违反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意见在整改期间违规外排废水,氨氮超标2.52倍。

黑臭水体整治有反复。2020年7月,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岳阳市黑臭水体整治进行检查,发现3条水体出现返黑返臭情况。本次督察发现,云溪河上游、下游周边生活污水未截污,水体发黑发臭;南湖新区理工学院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正在进行调蓄池建设,难以如期完成;岳阳楼区撇污渠及电排站前池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因占地纠纷,已停止施工。

建筑工地环境管理粗放。2019年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指出,岳阳市存在部分建筑施工场地没有达到“六个100%”要求。本次督察发现,建筑工地仍普遍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粗放、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秸秆焚烧禁而不止。岳阳市对秸秆禁烧工作没有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督察期间已进入重污染天气特护期,但岳阳县、平江县、华容县、汩罗市、云溪区等地秸秆焚烧现象比较突出,个别火点面积较大。

三是一些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监管履职不到位。岳阳市近年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砂石采洗、矿山开采、散乱污整治、工业企业等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仍为突出。

砂石采洗违法问题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加之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砂石采洗违法问题长期存在。矿山违规开采导致生态破坏现象点多面广,督察发现,部分矿山仍然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违法占地、破坏林地、环境污染等违法问题。资料显示岳阳市矿山采矿权涉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地问题的共20个,至今仍有3个未处理解决。

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督察发现,岳阳市已制定《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整治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但相关职能部门未按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散乱污企业仍然排查整治不彻底。

建材行业污染问题。岳阳市现有45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企业,督察组现场核查16家,发现存在雨污混流、强碱性废水直排、未建设或未开启降尘设施、物料覆盖和地面硬化不到位、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或未设置、混凝渣土随意倾倒、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此次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还发现:

一是污水收集处理尚有差距。《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中明确要求,2020年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截至督察时,岳阳市70个乡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仅41个,占比58.57%。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管网配套建设滞后,进水浓度偏低的情况;

二是水环境质量仍需改善。2020年1-8月,岳阳楼、洞庭湖出口、鹿角、东洞庭湖、横岭湖、虞公庙、扁山、南湖等断面水质未达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是总磷超标。2020年8月,岳阳县新墙水库为地表水Ⅲ类水质,上年同期为I类水质,同比下降了2个类别,下降指标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督察要求,岳阳市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把美丽岳阳的生态优势体现和发掘出来。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诉求,绝不允许敷衍应对、不了了之。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落实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严肃精准追责问责。

督察强调,岳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岳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编辑:刘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