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企业财务人员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多缴纳的印花税是否可以退税。市地税局财产行为税科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如果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多缴纳的印花税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