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曹慧慧)今年来,云溪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八项规定精神”,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刹人情债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行动。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制定了《岳阳市云溪区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事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全区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办理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事宜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采取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建议给予调离、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方式。
抓事前事后两报备,严格追究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就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明确了纪律规定,下发通知,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律要“事前事后两报备”,“红包礼金数额清”,“填写真实做承诺”。针对重要时间节点,云溪区纪委通过派出明察暗访组、邀请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实际操办情况与报告承诺相左的现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通报曝光。截至目前,云溪区共有21名科级以上干部对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暂未发现存在违纪违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