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县区

KTV内打群架 民警制止遭殴打
作者:段佳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责任编辑:高大智

image.png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胡艳兰)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姚某甲、姚某乙在民警控制现场秩序过程中对其进行殴打,导致民警轻微伤,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姚某甲、姚某乙有期徒刑各9个月。

2016年2月7日22时许,平江县公安局伍市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KTV有人打架,该所3位民警立即出警。此时在伍市镇另一KTV唱歌的姚某丙等3人 (均已判决)与姚某甲、姚某乙接到朋友在KTV打架的消息,也赶到现场。姚某丙到现场后被不明人员打伤头部,遂再次引发了现场人员的互相推搡,民警见状便上前制止,姚某丙认为是民警打了自己,便与姚某甲、姚某乙等人一起对民警进行殴打,并造成现场秩序混乱。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3位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后,姚某丙等3人的家属上门向3位民警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损失两万元,取得了谅解。后姚某甲和姚某乙主动到平江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说法:姚某甲、姚某乙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应从重处罚。两人属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案发后,两人主动到平江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对两人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相关阅读
热点新闻
为泄私愤烧工友摩托引发火灾获 汨罗90后小伙刑三年
​23岁打工小伙许某某因不满工友王某要求从其工钱中扣除所欠800元伙食费,心生怨念,放火将工友王某摩托车点燃引发火灾。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最火资讯
“质量强区”成为云溪拉动经济的抓手
临湘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揭牌
仪式上,孵化基地与首批入驻的社会组织签订协议,并向入驻社会组织授予入驻证书。岳阳日报全媒体讯8月29日上午,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揭牌暨首批社会组织入驻仪式在新文书苑举行,5家社会组织首批入驻。基地将重点孵化培育我市有行业影响、发展潜力大和社会急需的贴近民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我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社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临湘市即将启动湘北大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8月29日上午,临湘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其报主持召开湘北大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行动期间,将按照“集中整治、疏堵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以属地乡镇为主、整合部门职能,实行联合执法,重点对湘北大道(长安南桥至羊楼司中州大桥)全长16公里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摆乱设、乱停乱靠、乱开乱挖、乱圈乱种、卫生死角、基建围场、马路市场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会议首先解读了《临湘市湘北大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