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赵芸)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就是有人不听。这不,前两天,汨罗市一名男子饮酒后驾车,还是无证驾驶,被交警逮了个正着,而这次竟然是他第二次酒驾。
9月17日晚,汨罗交警城区中队根据大队统一部署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在建设路屈原桥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牌照为湘F2XXX6的黑色现代小车迎面驶来,执勤民警依法将车拦下进行检查。
当民警靠近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其身上有明显的酒味,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驾驶员湛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湛某的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35.1mg/100ml,属酒后驾车。
随即,湛某被带回中队进行调查。民警通过交通应用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发现,湛某曾于2012年9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时隔5年,湛某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根据相关规定,湛某将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