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6日,汨罗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参保动员大会召开,正式启动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四类困难群众参保将享受资助政策。汨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市政协副主席周育林出席会议,各相关单位等200余人参加。
2017年,汨罗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达55万人,截止9月底,共报销住院费用67795人次金额18006万元,报销门诊费用29.5060万人次金额1280万元。会议明确,2018年各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必须稳定在9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集中参保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补充参保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参保不预留名额,超出缴费期不再受理参保。
据了解,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2017年的150元/人上调至180元/人。以下四类困难群众参保将予以政策资助: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民政局全额资助180元/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贴180元/人;其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给予90元/人的资助;其他未进入精准扶贫人口系统的城乡低保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民政局资助90元/人。
林治学指出,医保工作关系民生福祉、百姓利益,各单位要倾注感情重视医保工作;要全力以赴落实参保,财政要全力保障、任务要分解到位,信息要全面精准;要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参保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