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笔者从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汨罗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水平和结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根据有关规定,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汨罗十年来首次对全市巡游出租车(简称出租车)运价标准进行了调整,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始按标准实行。
据了解,运价标准的调整涉及出租车的起步价、等候费、返程费、路桥通行费。具体为,起步价:由原来的白天(6点至21点)2公里5元、续程1.5元/公里,调整为白天时段(6点至21点),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起步价5元,续程1.8元/公里;夜晚(21点至次日6点)起步价6元、续程1.8元/公里,调整为夜间时段(21点至次日6点),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起步价6元,续程2元/公里。等候费:由原来的5分钟内不收费、5分钟以上每5分钟收1.5元,调整为低速行驶或等候时间3分钟以上每3分钟收费1元。返程费:由原来6公里以上的返程费用,白天时段1.5元/公里计价的50%收费,调整为单程载客6公里以上收取返程费,超过的里程按相应运价的50%收取返程空驶费。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车辆时,不另收费。路桥通行费:过桥过路通行费由乘客支付。
《通告》明确,上述价格,汨罗中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该公司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对驾驶员拒载、甩客、不打表、随意议价的行为,市发改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通知》明确,以上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计程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运价标准并存,以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
据了解,汨罗共有出租车辆200台,从业人员400多人。现行的出租车运营价格在2007年5月制定。10年来,油价、驾驶员工资、修理费等成本费用上升较快。在本月12日,汨罗就此召开汨罗市巡游出租运价调整听证会,并将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