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县区

临湘一男子入室行窃分文未得 却照样获刑
作者:黄傲杰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责任编辑:汤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黄傲杰)俗话说“贼不走空”,然而临湘却有这么一位“梁上君子”,入室行窃分文未得,反被回家的主人逮了个正着。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聂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7年2月,聂某在临湘市坦渡乡黎某家的平房外,趁无人之机,推开被害人黎某家的窗户,进入房间秘密窃取财物。聂某在房间衣柜内翻找出两个钱包,正欲打开查看,恰好被回家的黎某发现,并被当场擒获。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聂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中聂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被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综合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居所是属于公民的私人领域,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任何盗窃行为只要有擅自闯入他人居所的行为,无论其盗窃金额大小,是否盗窃既遂,都一概构成盗窃罪。本案中聂某在行窃时虽未盗得分文,但其翻窗进入黎某居所的行为依然构成入室行窃罪,最终等待他的也只能是冰冷的铁窗。


相关阅读
最火资讯
岳阳县干部家属发助廉倡议筑牢“内防线”
李镇江率队赴长沙市开展对标学习考察
1月17日上午,湘阴县委副书记、县长李镇江率队赴长沙市开展对标学习考察。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跃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恒求,副县长李峰、县政府办主任张淼参加。
岳阳市首家县级党群服务中心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