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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起争执 平江四人竟在KTV里上演“全武行”
作者:段佳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6日    责任编辑:汤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艾方 实习生 何沐)男子酒后因言语不合产生争执,进而发生斗殴将人打伤。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对涉案的4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实刑,其中贺某、杨某、单甲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单乙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7年10月3日晚,童某(另案处理)与朋友在平江县某KTV内唱歌。期间,童某的女友主动找到被害人丁某、王某、余某所在包房喝酒。童某要其离开,但女友称等酒喝完再走。于是童某威胁包房内的人不将酒喝完就不让走,双方因此发生争吵。童某以对方要打人为由将贺某叫了过来。贺某在现场附近碰到单甲、杨某、单乙和李某(追诉在逃)等人,便纠集他们一起赶到KTV。在童某的指引下,单乙将正准备离开的丁某拦住,几人一起动手将其打伤。随后,几人又赶到楼上将王某、余某拳打脚踢。后经司法鉴定,丁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王某、余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案发后,童某等人对3名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杨某、单甲、单乙等人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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