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县区

准驾不符醉酒驾车 临湘一司机被判拘役罚款
作者: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责任编辑:汤嘉

审理:临湘市人民法院

裁决:被告人姚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驾驶小型客车,需要驾驶证。有证才能上路驾驶,这是司机应该遵守的的基本交通规则。如果拿摩托车驾驶证驾驶小客车甚至酒驾,对这样危害交通安全的司机,法律绝不手软。

被告人姚东只有摩托车驾驶证,没有领取小型客车驾驶证。2018年4月,姚东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临湘市北环路与城中北路交叉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姚东血液中乙醇定量检测含量为110.935mg/100ml,系醉酒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发现姚东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为E证(两轮摩托驾驶证),准驾不符。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东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姚东未取得C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可从重处罚。姚东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其性质等同于无证驾驶,而醉酒驾驶行为更是因其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被入刑。开车上路时不遵循交通法规,不但给他人带来极大风险,更是将自己的生命视为儿戏。


相关阅读
最火资讯
湘阴县体育馆免费开放6个项目 开放时间是...
临湘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络诈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自2018年6月以来,临湘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一网络诈骗团伙长期在岳阳市临湘地区某网吧内潜伏作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近日,岳阳临湘网警成功破获一起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据初步统计,该团伙每天诈骗金额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受害人多为未成年人或家庭妇女。
湘阴县强化边界水域联防联治
自推行“河长制”以来,该县全力协调上下游和左右岸的关系,联手打击破坏水环境、造成水污染等违法行为,尤其河湖生态环境整治战役“夏季攻势”期间,该县河长办主动与益阳市赫山区河长办对接,就两地共管的烂泥湖、鹿角湖、镜明河等3处河湖进行会商,协力开展跨界水域专项行动,形成无真空、无盲区的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露点就打,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并对省、市交办整改问题一事一议,共同协商解决。以前,一些不法分子在边界河湖“躲猫猫”施行盗采、滥捕,矮围围网、拦塞等也象“水缸里按茄子”,两地因执法力量因鞭长莫及难以根治。联手出击的“夏季攻势”过去,该县共拆除水域迷魂阵竹篙30多万根、网片50多万片,拆除非法养殖网箱53口、1.2万余平方米,拆除拦网6处,清退珍珠蚌养殖2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