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李莹)“法官,我的银行账户冻结了,怎么解除冻结啊?我要出国,马上来法院还钱。”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年5月20日,张某甲向申请人张某乙借款3万元,约定利息按每月1分计算,期限两年归还。借款到期后,张某甲未予偿还。经多次催讨,张某甲每年向张某乙出具月息1分利息欠条。截至2017年1月2日,张某甲共向张某乙出具4张利息欠条,总金额12200元。由于多次催促还款未果,张某乙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甲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张某乙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自2013年5月20日始至借款偿清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张某甲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张某乙于今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运用多种方式均未能找到张某甲。随后,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张某甲名下有一张银行卡每月有现金收支痕迹,证明此卡一直是使用状态。于是执行法官将此银行账户申请冻结。
就在账户冻结后的第3天,张某甲主动打电话来法院申请付款。其坦言,银行账户的冻结严重影响了自己办理出国相关手续。张某甲在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后第一时间联络上执行法官,将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完毕,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