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县区

岳阳楼区一男子网购“房产证”骗取住房公积金被捕
作者:段佳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汤嘉

image.png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邹雨蒙 实习生 何沐)日前,岳阳楼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利用互联网购买假房产证骗取住房公积金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查获涉案买卖的假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等,追回涉案住房公积金12万余元。

今年7月17日,岳阳楼公安分局接到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警,一男子李某于2016年7月19日,使用伪造的虚假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单位证明在岳阳楼区住房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账号为李某邮政银行账户。2016年7月29日,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嫌疑人李某的邮政银行账户转入公积金120600元。2017年9月,经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查证,李某原提供的购房合同、房产证、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证件均为伪造。

接警后,岳阳楼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于今年9月3日在冷水铺附近某小区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伪造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等证据物品。

经审讯,李某供认其为了增加生活开支,抱着侥幸心理,伪造国家证件骗取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的犯罪事实。2016年7月份,李某通过微信向一周姓男子提供本人身份证信息、单位名称资料等,以38180元向该男子购买到伪造的单位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数日后,李某在岳阳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20600元。2016年7月29日,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120600元住房公积金汇至犯罪嫌疑人的邮政银行储蓄账户。其中38180元作为“好处费”于当日被周姓男子通过ATM转账的方式转出,53000元被李某通过ATM跨行取现的方式取出用于生意投资,剩下29420元被其分17次通过ATM取现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