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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岳阳楼区一男子造谣传播“非洲猪瘟疫情”被拘10天
作者:    来源:亮剑巴陵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高大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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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2018年11月中旬以来,在岳阳市区部分居民的手机中,频繁出现“非洲猪瘟”、“某屠宰场停业”、“ 猪肉有病”等吸引人眼球的字眼。在部分群众中造成恐慌,给某公司屠宰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辟谣,该公司到岳阳楼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在其公众号中进行宣传告知,并向岳阳楼公安分局梅溪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岳阳楼公安分局梅溪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了立案侦破工作.经调查,是居民陈某在吃早餐过程中,道听途说近期猪肉有病的消息后,未经证实,即编辑短消息“请大家尽段时间不要买猪肉吃”。为让人感觉该消息真实可信,还说“某屠宰场杀出来的猪,肺烂了,排骨都是散的,总共填埋掉了几百头猪,要大家近段时间不要买猪肉吃”,并发送至其手机微信群中,后该消息被他人转发。

违法人员陈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人员陈某予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公安机关要求陈某删除其微信中的相关消息,并在其微信号中发表猪肉有病是其本人造谣的信息,以挽回影响。

小编温馨提示:我们每一个人作为普通公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各自不同,但必须要正确分辨自己获取的信息的真假,否则信谣传谣,小而言之,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延伸阅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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