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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扶持政策出台 岳阳养老服务业迈进春天里
作者:刘姿言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责任编辑:许铭

我市出台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养老业迈进春天里

老人们正在课堂上做手工


养老一直是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随着“白发银潮”的到来,我市正迈入老龄化社会。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04.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8.5%。老年人口呈现出快速化、高龄化和空巢化的趋势。

我市的养老事业面临着什么样的基本形势,又有哪些养老方式?对此,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并走进城区多个不同性质养老机构,一探究竟。


“4+2+1”家庭模式渐普遍


“自从公公中风后,生活已不能自理,况且婆婆年岁已高,不能承担照顾公公的任务。”家住东茅岭街道桥头社区的刘丽云说,父母年纪大了,需要照顾,但是对她和丈夫来说,工作之余,既要抽空去照顾双方父母,又要管着家里的小孩,在经济和精力上都承受着巨大负担。

记者调查发现,对许多独生子女来说,两个年轻人照顾四位老人,甚至是祖父母的养老,常感觉身心疲惫。

在老龄化社会步步紧逼的同时,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生的独生子女们纷纷步入婚育期。四位长辈、一对小夫妻再加一个孩子的“4+2+1”家庭成员模式日益凸显,已然成为家庭成员的主格局。对“一家三口”的现代小家庭来说,仅靠家庭养老确实压力不小。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底,我市总人口562.8万人,其中市区人口63.3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104.6万人。

“未来我市老年人口还将不断增加,老龄化形式十分严峻。”市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社会负担重;农村老龄问题突出;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单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进来。”市民政局福慈科工作人员表示,政府的职责是发挥好“托底”作用,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而在养老服务的提供上,社会力量应当是“主力军”。

为此,我市出台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据了解,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4〕5号)规定,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取得设立许可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按供养对象的标准给予补贴。

此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在放宽养老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基础上,我市还将加大对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同时,市民政局还将继续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养老服务新模式。”


让养老走在“春天里”


4月7日上午10点,记者走进位于奇家岭的国泰阳光颐养院,这里空气清新、绿树成荫,一群老人在院内,或聚在一起演唱音乐课上学到的曲目,或在悠闲地看书、看报……

据国泰阳光社工部部长胡近香称,颐养院不仅为入住老人们提供颐养、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社会公益性养老服务,还为老人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班,并为有特殊要求的老人提供量身定做的亲情服务。“不久的将来,我们还将实现‘医养结合’,建立医疗护理院。让老人在这里真正老有所有、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与此同时,另一幅相同的画面出现在求索街道云梦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65岁的谢奶奶和姐妹们正围坐在一起打麻将。“自从去年3月开始,小区里有了日间照料中心,附近很多老人都聚集在这里,平时有什么活动大家都参加,一来二去,大家都成了朋友。有这些邻居们的陪伴,日子再也不孤单了。”谢奶奶开心地说道。

近年来,我市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养老越来越多样化。

记者 刘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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