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5月1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黄傲杰 黄文龙)岳阳临湘的陈先生信息被人冒用办了贷款未还,从而有了不良信贷记录。2010年,银行核查后,承诺撤销不良记录,但一直没有行动。2016年,陈先生的名字出现在银行张贴在街头的失信名单中。之后,他又收到银行催收贷款信息,父亲也因此被气病。近日,临湘市法院调解了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件,由银行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陈先生名誉损失22000元。
2010年,陈先生办理一起证券业务时,被告知有不良信贷记录不予受理。陈先生发现,1999年12月30日,在当地一家银行,有人用他的信息办理了贷款业务,“这笔贷款我完全不知情。”随后,他找到这家银行进行了澄清。该银行核查后发现,的确是有人冒用陈先生的名义贷款未还,陈先生对这笔货款不知情。银行当时承诺,一定会处理好此事,还陈先生清白。
第二年,陈先生发现,这笔不良记录仍挂在自己头上,他又向银行反映,银行再次承诺会尽快处理。然而,直到2016年,陈先生头上的不良记录不但没有删除,他还收到了银行的清欠通告。之后,该银行将被列入“老赖”的名单张贴公布,里面赫然有陈先生的名字。陈先生“老赖”的名声越传越远,他八旬的父亲为此气得大病一场。陈先生随即又找到银行,银行领导当即表示,他们会尽快处理。然而2017年2月18日,陈先生又一次收到银行的催收贷款通知书。
“我是湖南省劳动模范、省优秀乡镇企业家,这对我的信誉已造成极大影响。”无缘无故当了多年“老赖”,陈先生很生气,便到法院起诉,要求银行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名誉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作为省劳动模范、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因银行的过错行为致使在银行征信系统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而且银行在陈先生生活区域张榜公布其“老赖”身份,干扰了陈先生的正常生活,严重损坏了陈先生名誉。法院审理过程中,于2017年4月28日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临湘市某商业银行在签收调解书时当面向陈先生赔礼道歉,赔偿名誉损失费22000元,并在签收调解书五日内张贴公开道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