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干警柳春龙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姿言)今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综合办公室主任柳春龙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据悉,这是我市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法官。
柳春龙工作十八年来,先后在民一庭、民三庭、执行局等岗位工作。他审理的案件,使1000多个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的受害人和家属获得了法律的保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他承办的案件,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多年来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错案,未出现一起执法过错,无一名当事人上访缠诉。
此外,柳春龙在工作之余,还积极进行理论调研,总结审判经验。他归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疑难问题的裁判方法,受到基层法院的一致好评;主笔完成了岳阳中院首份《知识产权司法状况保护白皮书》;撰写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曾先后获得湖南省知识产权和涉外审判裁判文书竞赛二、三等奖,二审民事判决书获得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