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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湖南正式启动高考改革 学考成绩将计入高考成绩
作者:唐忠明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4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唐忠明)2017年的高考大幕早已落下,目前已经进入本科一批的录取阶段。对于未来要参加高考的学生,十分关注未来的高考政策和动态。根据《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年湖南将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高考制度录取高校新生。

  根据方案,湖南省高考将实施“3+3”制度,文理不分科,外语可考两次;高校在录取时,将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新高考实施后,湖南考生在升入高校通道、参加考试等方面,都将有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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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成绩

  语数外分数+3门学考成绩

  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采用全国卷考试,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里组织统考,学生从理、化、生、政、史、地6门课程中自主选择3门参考,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考

  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此次改革,也将进一步提高学业水平考试的科学性、权威性及公信力。

  与现行学考制度相比,新学考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将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招生范畴,将会以A、B、C、D、E五个等级计入高考总成绩等。

  录取机制

  依据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方案,高考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高校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综合考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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