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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被禁止停车 岳阳广场舞大妈宣示主权
作者:黄诚成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责任编辑:小君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黄诚成) “这些大妈们为跳广场舞真是拼了,不仅标记‘晚上六点后禁止停车’,并放置了一些其他障碍物。大妈们有地方跳舞了,我们的车该停到哪儿呢?”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在望月路富川地产门口被跳广场舞的大妈占用,车子没有地方停。

1日20时左右,记者来到望月路富川地产门口看到,这里过往人流量和车辆很多,此时富川鸿景园门口就很多大妈在跳舞,停车位里也摆放着“晚上六点后禁止停车’的牌子。跳舞大妈们坦陈述,牌子是她们为方便跳舞设置的。

“我觉得这样现象不是太合理,不能为了方便自己侵犯别人的权利。”市民刘先生说。在记者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认为跳舞的大妈的这种行为不妥,公共停车位应该为广大市民服务,不能因个人原因被 “霸占”。

对于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地锁、摆放禁停标志的行为,市停车管理办负责人表示,如果这些地锁或摆放的物品未经审批,占用了人行道、机动车道、公共停车位等公共地段,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公共停车位跳舞大妈无权设置障碍,停车位划定后,就属于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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