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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当“公车”用,华容这名干部为何还要挨板子?
作者:    来源:三湘风纪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0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网友举报

(举报截图)


近日,“四风”举报一键通收到网友举报,反映“华容县水利局一水政监察车长期停在居民区”,怀疑是“公车私用”。


湘纪君立即向华容县纪委进行了交办,一起来看看调查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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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公车私用不实,但仍属违规

经查,车牌为湘F6AS37的越野吉普车不属于公务用车,系华容县章华镇水利管理服务站水政股股长白剑个人私有车辆

为“工作便利”,给私车贴“公标”

白剑所在的章华镇水利管理服务站,位于华容县城一大桥西边南侧路口华容河防洪大堤上,公安交警部门禁止该路段由南向北行驶的非专用标识机动车直行和向左转弯。


今年防汛期间,为方便巡堤查险、抢险工作通行便利,白剑于2017年6月28日私自从网上购买了一台闪烁黄色光的圆形灯具,安装在其个人所有的车牌为湘F6AS37的越野吉普车上,并将之前从打印店制作的一块“水政监察行政执法”标识牌,粘贴在该车前挡风玻璃处。


防汛工作结束后,标识未拆

防汛工作结束后,白剑然驾驶着装有灯具和“水政监察行政执法”标识牌的越野吉普车上下班,将车停在自家楼下的章华镇城北路育才巷内。


据查,该车安装的圆形灯具和“水政监察行政执法”标识牌已8月13日被拆除。


2

处理意见

对当事人予以诫勉谈话


白剑驾驶的车牌为湘F6AS37的越野吉普车不属于公务用车,但白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和中共党员,私自在该车车顶安装闪烁黄色光的圆形灯具,在前挡风玻璃处粘贴了“水政监察行政执法”标识牌,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白剑应对此事负责。据此,华容县纪委决定责成章华镇纪委对白剑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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