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4日,岳阳一名产妇躺在医院产床上等待剖腹产手术。痛苦等待的产妇没有想到,此时她的丈夫却在门外对医生大打出手。让人意外的是,产妇丈夫动手的理由仅仅是 " 不同意在手术协议上签字 "。
10月26日记者了解到," 冲动 " 的男子曹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6年4月4日,曹某与妻子在湖南岳阳某医院等待剖腹产手术,手术前医院要求曹某签订手术协议。手术前医院要求签订手术协议,是一件很正常的流程。但对于这份协议,曹某却 " 不能接受 "。情绪激动的曹某开始在医院大吵大闹,该医院医生罗某某见状上前劝阻,曹某遂用拳头殴打罗某某,致其脸、鼻部受伤。经司法鉴定,罗某某属轻伤二级。
2016年4月28日,被告人曹某赔偿了被害人罗某某73000元人民币,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一审认为,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曹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曹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曹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通过对居住社区调查,证明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适用缓刑。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手术前医院要求签订手术协议,是一件很正常的流程。有些家属不理解、胡搅蛮缠,作出违法行为,甚至打伤医护人员,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此时医护人员需先跟沟通家属,让他们慢慢平静下来,再做相应的解释。要避免和家属大吵大闹,以免矛盾升级,引发新的伤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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