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彬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1月29日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姜彬辞去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尧瑶辞去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立新辞去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建雄辞去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姜彬、李尧瑶、陈立新、李建雄辞去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后,报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