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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账23万虚报财产  临湘一名“老赖”获刑
作者:侯勇 黄文龙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责任编辑:李璇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侯勇 通讯员黄文龙)拖欠工程款赖账不还,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临湘男子刘某的“老赖”行径非但没赖掉债务,最终反而将自己送进了牢房。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对刘某拒不执行判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6月,刘某与湖南省某家具公司签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刘某拖欠工程款未付,家具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1月,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刘某支付家具公司装修工程款23.8万元。因刘某未予履行,家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向刘某送达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刘某不但虚假报告财产,且经司法拘留15日后,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查明,刘某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以旧宅基地换房方式取得房屋一套、门面二个,并获得宅基地补偿款30余万元,经济状况良好,有履行判决的能力。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家具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依协议履行完毕,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经综合考量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为解决执行难,临湘法院多措并举,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一个突破口,通过移交公安侦查,引导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让“老赖”不敢赖、不能赖、赖不掉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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