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头条

疑似商家故意填错买家信息 “微商”交易付款半个多月没收到货
作者:颜君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责任编辑:李璇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颜君)好不容易攒钱在微商上看中了一双运动鞋,付款后,货物却迟迟没收到。等他再与卖家联系,卖家却杳无音信。近日,学生小杨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郁闷遭遇。

微商,一项基于移动互联网,借助于社交软件,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微客可以分享商品链接到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社会化媒体上,实现基于熟人推荐方式的裂变式分销。可以说,只要有钱,只要微商上有的物品,都可以足不出户马上交易。小杨是一名高中学生,经常在淘宝、京东、微信等APP上购物。一天,他在闲逛QQ空间时,被几张休闲鞋的图片吸引。于是,他通过空间加了QQ名为“LD专柜四年老店”为好友,并详细了解鞋子的价格及交易问题。“我以前也经常在微信上买东西,从来没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怪自己太大意!”说起买卖经过,小杨也是懊悔不已。他告诉记者,通过聊天最终确定以300元购买2双休闲鞋,并通过微信直接扫二维码的方式当即将钱付给了对方。次日下午,对方将快递单号发给了小杨,并在QQ上承诺“有问题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

随后,过了3天,小杨通过快递单号看到商品已经到达岳阳,却迟迟没有收到电话或短信,小杨只好电话快递员询问情况。快递员告诉小杨,单号是正确的,但与其提供的电话号码、地址不相符,让小杨直接找卖家问清情况。期间,小杨多次在QQ上与“LD专柜四年老店”联系,却始终无人应答。3月27日,记者通过小杨发来的快递单号查到,该快递虽3月12日已到达岳阳,但因买主原因,已于3月17日返回,3月26日,正在华南市场四部派件。至此,经过半个多月,小杨都没有收到他心心念念的休闲鞋。

湖南金鹗律师事务所何力律师表示,网络交易首先要区分卖家是经营行为还是偶发性出卖所有物。如果卖家是以盈利为目的固定、周期经营行为,则具有经营者的身份,应当取得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主体经营资质,此时买家是消费者,可以向消协和主管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款、追究违约责任。如果是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买卖,卖家不具有经营者的身份,买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网络交易具有便捷性,同时也伴随较大法律风险,当事人之间往往并不互相了解,也会省略签订书面合同等必须过程,容易出现违约纠纷,此时买家应当注意保存订单、付款凭证、协商经过等证据,以免维权不利。


相关阅读
最火资讯
人民日报评论员:我们没有歇一歇的时间、等一等的余地
新华社评论员:为反腐败斗争夯实法治保障
开放者方有真风光(钟声)
开放中发展,合作中共赢,这是当今时代的特征,也是未来长远的大势。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呈现了一篇以开放的智慧走向成功的故事,对任何渴望“伟大”或“重新伟大”的国家都具有启发性。正是在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进中国的过程中,中国与世界各国实现了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