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徐颖)7月19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向伟雄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伟奇、万岳斌、陈志莲、彭先政、陈光荣、李永丰、赵岳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骆岳梨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道明,副市长李为,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刘晓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列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的决议(草案)》,《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议(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岳阳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岳阳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的决议》、《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议》、《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会议期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34次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