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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公开“三公经费”为公信力加分
作者: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责任编辑:汤嘉

        近日,民政部通过官网公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将从9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慈善组织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

  《办法》同时要求,慈善组织应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开在本组织领取薪酬最高前5名人员的职务和薪酬,公开本组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招待费用、公务差旅费用的标准等“三公经费”。

  中华民族向来就有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对慈善组织而言,由于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时间并不长,尤其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致使慈善组织的管理水平、美誉度和公信力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比如,媒体曾对某慈善机构招募“有偿义工”从受助款抽取15%以上的提成表示质疑,该慈善机构则坚称自己是民间公益组织,无固定经费来源,需要“抽成”来维持运营。还有不少慈善组织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募捐,但该慈善组织是怎么设立的、有没有募捐资格等基本信息并未公开,至于募捐善款的总额有多少,具体去向如何、效益怎样、“三公经费”占比等更是秘不示人,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诸如此类的问题,严重削弱了人们通过慈善组织奉献爱心的积极性,虽然近年来已有明显改观,但仍需通过制度化约束让慈善组织做得更好。

  慈善事业是一个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划桨开大船”,慈善事业需要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把慈善公益的蛋糕做得更大更好。

  无疑,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非常重要,这将有助于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让人们更加信任慈善组织,更加乐意把钱物交给慈善组织。当务之急就是从公开慈善组织的“三公经费”入手,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刚性程序,同时健全慈善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公开慈善项目、流程、善款去向以及投资交易等信息。就此而言,《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来得正是时候,《办法》还规定,慈善组织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或者公开的事项不真实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投诉、举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也是激励和凝聚社会爱心的催化剂,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是建立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捐赠者监督的基石。慈善组织越是公开透明,慈善事业就越能够快速地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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