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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还未交房外墙渗水
作者: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责任编辑:美崽

我是湖滨一楼盘准业主,房屋还未交房发现外墙多处严重渗水,通过我自己目测开发商是把渗水之处内、外墙刷了一层防水的材料。开发商口头承诺包质5年,并不能做书面保证。

  我想知道开发商这样的处理方法合不合乎新房交房标准 。如果合乎交房标准请将相关“交房渗水之处验收标准”网址告知与我。如不合乎交房标准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谢谢!

写 信 人:渗水之痛
写信时间:2017-02-27 14:07:52

信件回复:

渗水之痛: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对于你提出的防水保质期为5年,要求开发商提供书面保证材料,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开发商口头承诺的有文件明确规定。

2、如发现房屋存在渗漏可要求开发商整改到位,如不符合交房条件,你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拒绝收房,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特此回复。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日

回复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信时间:2017-03-02 09:53:12
满 意 度:不满意

再次反馈:你好: 开发商现在的涂防水材料这种工艺弥补方式符不符合新房交房要求?

反馈时间:2017-03-02 13:26:15

再次回复:

渗水之痛:

你好。关于你反映“涂防水材料这种工艺弥补方式符不符合新房交房要求”的问题,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房屋出现渗水等质量问题,保修程序是建设单位通知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按照保修方案实施保修。 所以你反映的“开发商现在的涂防水材料这种工艺弥补方式符不符合新房交房要求”的问题,需对照设计单位出具的保修方案,方可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感谢你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如对房屋质量问题方面仍有疑问,可以与我局质安处电话联系,电话:8295391 。

特此回复。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9日

回复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信时间:2017-03-09 1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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