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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边督边改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作者:钟 敦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钟 敦)11月9日,平江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平江县梅仙镇兴富强机制炭厂立即停止建设。

11月6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七批电201811050071号环境举报问题信访件以后,平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由分管副县长带队,组织环保、乡镇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实,信访件反映的为平江县梅仙镇兴富强机制炭厂,该厂筹建于2018年5月,于2018年8月底建成,9月至今进行设备调试,项目总投资额为70万元,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针对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平江县环境保护局于11月7日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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