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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亮剑”环保违纪案件
作者:丁 佳 邵 柳 彭 柳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6月22日,湘阴县将境内下塞湖非法矮围全部拆除。左图为整治后的下塞湖航拍。右(上)右(下)图均为拆除非法矮围场景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丁 佳 邵 柳 彭 柳)今年6月,新华社播发《(新华视点)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舆论监督报道,披露一起私建矮围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恶劣事件。经查,湘阴县湖洲管理中心等部门政治站位不高、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给“私家湖泊”充当了“保护伞”。昨天,笔者从湘阴县纪委监委获悉:该县已对涉及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的县湖洲管理中心等5个部门16个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2名退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1年以来,湖南省沅江市私营业主夏某以生产和销售芦苇的名义,以“芦、林、渔”综合开发为由,非法圈湖捕捞养殖、盗采砂石,把自然水域资源变成了私有领地和个人财产,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严重破坏湿地生态。

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曝光后,湘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上足人员机械,铆足干劲,抢抓时间,于6月20日前已将县域内剩余的7472.6米矮围全面拆除到位。

失责必须问责,湘阴及时召开反思大会。针对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主体不明,未形成工作合力,导致下塞湖矮围拆除拖延多年未能整治到位的问题,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抓住关键,终身问责、越往后越严”原则,对涉及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县湖洲管理中心先后2任局长一名被“双开”,一名被开除党籍,双双已移送检察机关。

据悉,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了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出台了湘阴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对焦点事件和苗头问题及时跟进、立即核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今年来,湘阴共查处环保领域违纪案件5起,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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