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谎言诈骗数百万 女子获刑十年十个月


本报讯(欧阳双)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徐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人徐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的损失。

2012年3月至2015年8月期间,徐某某虚构要投资房地产、投资金矿、在长沙开饭店、长寿街有工地、入股某品牌电器、其家人承包粮库、在南京搞基建、承包幼儿园工程等项目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以承诺给予被害人2分-4分不等的利息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共骗取卿某某等10多人财物252.2万元,一部分用于个人还本付息,事后共计向被害人支付利息69.234万元,大部分资金去向不明,在资金挥霍完无法还款给被害人后又逃匿4年,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综合上述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