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没得豆 农户获赔40多万元


本报讯(喻沛智)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但君山区农户戴某种下的豆子种却种不出豆子。戴某觉得自己被骗,利益受损,遂向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戴某因种植需要,向傅某购买了200斤刀豆种子,并支付了相关的种子款,当时傅某只有100斤的种子,于是向欧某和张某拿了100斤种子,凑足200斤刀豆种子给戴某,2018年到刀豆收获季节,戴某发现刀豆只开花不结果,便向种子管理站求助,种子管理站鉴定该种子为假种子,法院依法判决傅某赔偿470272元给戴某,欧某、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欧某、张某与戴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222197由傅某承担,但傅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还款义务,戴某申请法院对傅某进行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傅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等执行文书,并告知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傅某表示不是自己不还,而是家中确实困难,希望法院能进行调解,执行干警核实后,发现傅某确实没有足额履行的能力,遂组织傅某与戴某进行协商调解,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调解,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戴某同意傅某分期支付赔偿款222197元。截至目前,傅某已经如期偿还80000元,剩下的款项将于2021年12月31日还清。该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