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信群新骗术


本报讯(李文超)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被告人黄某在微信群中发布可以兑换外币的信息,诈骗他人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5月,被告人黄某利用其使用的微信号“jiqizi”在微信群中发布可以兑换非洲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以下简称“尼日利亚”)法定货币奈拉币的信息,2019年5月30日,身处尼日利亚工作的中国公民、被害人韩某通过微信群联系被告人黄某,将230万奈拉币按照当时的汇率兑换成44230元人民币,被害人韩某将230万奈拉币转入被告人黄某提供的尼日利亚UBA银行的一账户上,被告人黄某随即找人将230万奈拉币兑换成人民币,其在收到全部的兑换款项后,只转给被害人韩某4230元人民币,剩下的4万元人民币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被害人韩某不断催要,被告人黄某遂于2019年5月31日起不再回复被害人韩某的信息,并断绝与韩某的任何联系。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被害人韩某于2021年10月才回国报案。2021年11月15日,被告人黄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韩某4万元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利用微信群发布大量兑换奈拉币的信息,诱骗被害人韩某将230万奈拉币转账至黄某指定账户进行兑换,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等电信网络通讯手段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黄某的诈骗行为属于电信网络诈骗,诈骗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已退赃40000元给被害人韩某,依法可以对其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