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巴陵大地上,一场整治行动蓄势待发。
1月10日,岳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忠雄主持召开中共岳阳市委第七届第9次常委会,听取关于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采砂、运砂、浮吊、砂石码头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12月30日,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坚定不移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要求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采砂运砂经营活动的清理整治。
会议指出,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采砂、运砂、浮吊、砂石码头经营活动专项整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只许前进不许后退”的理念,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治市场秩序的一场攻坚战,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大调度力度,进一步把握政策,依法依规,严肃纪律,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江湖那些事(yyrbjh)获悉,《岳阳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采砂、运砂、浮吊、砂石码头经营活动专项整治方案(初稿)》已经发布。该方案对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清理范围对象内容及保障措施等,均有详尽阐述。
<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我市涉砂经营秩序,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防范规避参与涉砂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形成有效防御腐败的长效机制。
<清理范围>
重点清理范围:湘阴县、汨罗市、岳阳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市水务局、市地方海事局
其他清理范围:其他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中央、省驻岳单位
<清理对象>
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特定关系人,以及辞去公职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成员(市直单位副处级、县市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退休未满两年的其他公职人员。
<清理内容>
1、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从事或参股(暗股)涉砂经营活动的;
2、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其本人服务或者管理对象从事的涉砂经营活动中持有干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在其管辖业务范围内为从事涉砂经营活动提供职务上便利谋求利益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涉砂经营活动中向其他人员请托等不当方式施加影响或指定、授意、暗示涉砂经营企业或个人使用特定材料、供应商或检测、检验、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服务,为本人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4、国家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在涉砂经营企业中兼职或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5、辞去公职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成员(市直单位副处级、县市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辞去公职或退休未满两年的其他公职人员从事或参股涉砂经营或者接受涉砂经营企业或个人聘任的;
6、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工作步骤>
方案提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于2月初正式实施。分为:主动报告、自查自纠、审核督察、整治查处、建章立制五个阶段。
<保障措施>
江湖那些事(yyrbjh)注意到,除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外,此次专项整治还将严肃查办案件。其中,以自查自纠为主,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正确认识和主动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审核督察阶段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对外公布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注意保护好举报人,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认真核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的,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举报人进行10000至50000元的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