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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作者:彭雨琪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责任编辑:汤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彭雨琪 实习生 蒋苏苏 李佳凤)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昨日,市纪委通报了全市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临湘市桃林镇月山村原村干部欧湘平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等资金,桃林镇政协联络办原主任陈鹤林、原横铺乡民政办主任汪东松审核监管不力案。2011年以来,欧湘平利用职务之便,在为该村孤儿申报基本生活费过程中,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和低保配套资金3429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欧湘平为掩盖事实,向组织提供篡改后的收条,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6月,欧湘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鹤林、汪东松存在对孤儿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和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监管不力等问题(其中陈鹤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陈鹤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销镇政协联络办主任职务,按副科级重新确定职级待遇。2017年6月,汪东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江县余坪镇谢坪村党支部原书记胡倘清贪污危房改造资金、低保款案。2008年至2012年,胡倘清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48185元。2016年7月,胡倘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平江县瓮江镇段平村党支部原书记易界康违规套取村级资金等案。2011年3月,易界康利用职务之便,虚列开支套取村级资金2000元用于电网改造项目建设;2013年,截留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补助金4350元用于村级开支;2012年至2013年,贪污退耕还林资金1750元、侵占村集体租山收入1387元。此外,易界康还存在坐收坐支现金用于村级开支的问题。2016年10月,易界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平江县人社局医保中心居民信息股原股长方伟、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喻坚贪污医保资金案。2015年,方伟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同学喻坚(贪污未遂)贪污医保资金47785元。2016年12月,方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4月,喻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岳阳县张谷英镇朱公村党支部原书记朱龙截留挪用“五保”优抚资金案。2011年至2014年,朱龙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挪用万某“五保”优抚资金6570元。2016年8月,朱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始终保持严惩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集中办理一批信访举报、挂牌督办一批问题线索、重点巡察一批职能部门、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直接约谈一批责任人员的“五个一批”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以扎扎实实的行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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