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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 法院扣划欠款并罚款20万元
作者: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责任编辑:许铭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司东辉)日前,云溪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广东东莞,成功执结一合同纠纷案,并对拒不履行判决、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罚款20万元。


    2015年,云溪区张某与东莞某电气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约定张某为该电气公司在岳阳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张某的销售款打入电气公司指定账户,电气公司每年按比例与张某结算销售报酬。截至2017年4月,电气公司应支付张某报酬34万元,电气公司在支付2万元后停止支付。张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向云溪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电气公司支付张某剩余32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网络查控并调查该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该电气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注册资本达数千万元,公司账户流动资金也十分充裕。执行法官向该公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电话劝说该公司法人履行判决。然而,该公司并未在承诺期限内支付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甚至还谎报、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在警告无效后,执行法官立即赶赴东莞,成功扣划该公司财产,并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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