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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汨罗一男子用“迷魂水”实施强奸 获有期徒刑四年
时间:2018-06-29 19:51:13 来源:湖南法院网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结一案迷奸案,被告人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邹某与小芳系普通朋友关系,因小芳曾在邹某上班所在地的理发店工作过,双方因此而结识。2017年12月19日16时许,被告人邹某以要被害人小芳(化名)帮其在宿舍洗头为由,将被害人小芳诱骗至自己的员工宿舍,趁被害人小芳不备,将事先通过手机微信购买的“迷魂药水”投放至凉开水中,并引诱小芳饮用。被害人小芳饮用被告人邹某提供的投放有“迷魂药水”的凉开水后意识不清,无反抗能力,被告人邹某趁机奸淫了被害人小芳。

2018年4月8日,被告人邹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小芳人民币21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下迷药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邹某强奸未成年人,对其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邹某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同时也要警惕熟人作案,因为你不知道站在你身边的是“羊”还是“披着羊皮的狼”。女性朋友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永远不过时。(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湖南法院网)


(编辑:安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