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15年来多次诈骗获刑不悔改,出狱后重操旧业 “史老师”以招待为由诈骗香烟
时间:2019-05-23 11:11:03 来源:长江信息报 记者:段佳

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段佳

“我是学校负责采购的后勤老师,我校需要开会,麻烦送两条香烟和两箱矿泉水过来。”“我是油站的,单位搞接待活动,你送两条香烟和矿泉水过来”……通常店家遇到这样的主顾上门,一定都会乐意。今年来,岳阳城区多家南货店、小超市老板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但是,他们的结局却一样——钱没有收到,香烟却被骗走了。日前,这个多次假冒身份行骗的嫌疑人史某被岳阳楼公安分局三眼桥派出所抓获归案。

要求送货 多个店主被骗

今年3月初,一名穿着得体的中年男子来到岳阳市求索路一家南货店。他称自己是附近某学校的老师,学校开会需要香烟,要南货店老板娘送两条香烟过去,到了门卫室后再结账。那人说完,便离开了。不久,店老板娘装好香烟和矿泉水,送到学校传达室。在传达室里,她发现刚刚进店的男子正和保安聊天。见烟和水送到了,男子突然提出,要老板娘把烟放到传达室,到店里再拿两包槟榔来,一起结账。等到老板娘再返回传达室时,男子已经不见踪影,她连忙问保安,打听刚刚那名“老师”去了哪里。保安的回答让她吃惊不小,保安称该男子已经拿着香烟离开了,并且该男子并不是学校的老师,保安与他完全不相识。保安称,他之前并没有见过该男子,事发前不久,男子进传达室,称到学校办事,便和他找借口聊天,没有想到,他是在冒充老师,骗店主的香烟。知道上当后,老板娘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该起报警后,三眼桥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查。当民警对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发现岳阳城区发生了多起类似的案件。根据掌握的情况分析,民警将类似案件进行了串并后发现,这些案件十分相似,嫌疑人体貌特征、作案手法及为相似。综合这些信息,民警初步判断,系列诈骗案件为同一嫌疑人所为。嫌疑人作案方式一样,受害人均为一些南货店或者小超市老板。嫌疑人行骗手法全部是以单位活动或者单位职工办事等为名义,骗店主将香烟送到指定地点后,再以买槟榔、矿泉水等为借口,将店家支走。店家刚转身离开,他便携带香烟溜之大吉。

赌博上瘾 流窜诈骗

3月3日上午,市民刘女士在经过岳阳市八字门居民点时,发现一名男子十分面熟,记不起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突然,刘女士反应过来,这名男子就是曾经骗走自己店里两条香烟的嫌疑人。刘女士立即给民警打了个电话,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将男子抓获。

归案后,嫌疑男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通过审讯,民警得知,嫌疑人史某有诈骗前科,不但在岳阳行骗,而且还在益阳、浙江义乌等地行骗。10多年来,他有过多次被判刑的经历。从2004年开始,他便以单位员工等名义,要求店老板送香烟、矿泉水等为名,诈骗他人财物。

这些年来,史某一旦有钱就赌博,但输多赢少。没有钱了就想到诈骗。他诈骗的方式比较单一,每每将自己打扮一下,穿套比较周整的服装,到外面去踩点。选定学校、公司等单位,事先到里面熟悉下环境,找个借口和人聊天,再实施诈骗。在骗到香烟等财物后立马进行销赃,然后便又上赌桌。

2016年,在浙江义乌刑满释放后,史某回到了岳阳。今年来,他先后在益阳南县作案2起、华容县作案4起,岳阳城区作案10多起。

警方提醒:该系列案件的作案手段其实并不高明,店主要增强防范意识,对顾客不要盲目轻信。做生意时要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未拿到货款之前,切勿让货物离开自己的视线。防人之心不可无,送货时最好两人一起去,一个搬货一个看货,确保万无一失。如果骗子见是两个人送货,自然放弃作案,骗术就不会得逞了。


(编辑: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