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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蝇贪 “啃食”生态林
时间:2019-08-14 15:50:28 来源:岳阳日报新媒体中心

  石 福

  《岳阳日报》报道:近期,岳阳县通报了6起生态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件。步仙镇关王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和月田镇铁山湖村村主任等6村多名村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生态林补偿款。

  国家发放生态林补偿款,是为了加强生态保护,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有些人置党纪国法而不顾,竟打起了生态林的主意,真是可恶至极!以上6起贪污、挪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典型案例,损害的是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与高职位的干部腐败相比,一些基层“苍蝇”搞的是“微腐败”,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既啃食人民的物质获得感,伤害人民的精神获得感,同时更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进而对基层治理状况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后果十分严重。

  “网必挈其纲,绳必理其乱;求治毋太速,防微必滋蔓。” 治理微腐败需惩防并举。一方面,补齐制度“短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惩治“微腐败”,及时跟踪督办专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另一方面,积极推行村监会和居监会制度,充分发挥村监会和居监会民主监督作用,以科学管用的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在城乡低保复审、财务审核、村(居)务公开等方面开展监督。只有发挥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才能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编辑:安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