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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一男子暴力阻碍疫情防控工作 获刑十个月
时间:2020-03-26 20:48:54 来源:亮剑巴陵

  3月25日上午,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防控案件,被告人蒋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2月18日19时许,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岳阳县某村村支书陈某接到举报,该村村民张某家有外县人员聚餐。随后陈某与着制服的驻村辅警范某来到张某家,发现有五六人正在聚餐。

  陈某上前劝说疫情期间不要聚会并和张某交谈,坐一旁聚餐的蒋某突然站起来,隔着桌子抓住陈某领口,挥拳打了陈的左额,随后意图绕过桌子继续追打。

  范某见状上前抓住蒋某,蒋某挣开后一拳打在范某肩部,将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范某准备捡执法仪时,蒋某扇了其一巴掌。陈、范二人退到屋外,蒋某追出去踢了陈某肚子一脚。

  范某打电话给派出所民警,民警到场后准备依法传唤蒋某及现场有关人员,遭到阻拦。增援民警赶到后,蒋某趁机溜走。后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鉴定,陈某和范某受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蒋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暴力手段阻碍执行公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蒋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来源 : 岳阳县人民法院


(编辑:刘美怡)